不锈钢制品中可迁移的重金属元素的含量
美国、欧盟均没有明确规定与食品接触的不锈钢制品中可迁移的重金属元素的含量,而德国、意大利、法国等欧盟成员国对此有相应的法规要求(详见附表)。
可见,国内外对于不锈钢制品限制可迁移的元素种类不同,限量也不同,甚至迁移试验浸泡条件也不同,因此造成了检测数据的差异,企业应该熟知输入国的相关标准体系,才能使产品顺利出口。
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中马氏体材料的铬含量被豁免,在进口与食品接触的不锈钢制品的检验监管中发现,不少企业在申报时往往不了解自己的产品是奥氏体还是马氏体,材质申报错误而导致产品不合格。为便于企业进一步了解中国与食品接触不锈钢制品的国家标准,下面对GB9684-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制品》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标准明确了原料要求,分为主体材料要求和非主体材料要求:其中主体材料要求明确规定,以不锈钢为主体的食具容器和食品生产经营工具、设备的主体材料,应选用奥氏体型不锈钢、奥氏体铁素体型钢、铁素体型钢等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不锈钢材料制造,餐具和食品生产机械设备的钻磨工具等的主体部分也可使用马氏体型钢材料。也就是说,以不锈钢为主体的食具容器及食品生产经营工具、设备首先应选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不锈钢材料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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